整个楼层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

法律分析:一般来说,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前提,楼房漏水的原因在于下水道堵塞,也就是说,谁造成下水道堵塞,谁就因该承担赔偿责任。首先,看物业是否有责任。一般来说,小区业务和物业会签订关于定期疏通下水道的协议,如果物业按照约定定期疏通,则物业无责任。如果没有按约定疏通,则物业有责任。其次,明确导致下水道堵塞的住户,如果不能查明,则由关联住户共同承担,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住户免责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行为,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,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由侵权人承担责任;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。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,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,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。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,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,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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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如果因为主管道堵塞造成家中被淹,由物业负责,如果是户内下水道导致家中被淹,由户主自己负责。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家中被淹,造成损失,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,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,则推定为共同过错,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单位,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、养护的责任。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、养护等需要,临时占用、挖掘道路、场地的,应当及时恢复原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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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因为主管道堵塞造成家中被淹,由物业负责,如果是户内下水道导致家中被淹,由户主自己负责。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家中被淹,造成损失,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,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,则推定为共同过错,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单位,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、养护的责任。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、养护等需要,临时占用、挖掘道路、场地的,应当及时恢复原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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