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要怎么做?

丈夫不给生活费的处理方式:若因生活困难、丧失劳动能力、无固定收入、缺乏生活来源、年老、患病等方面原因,导致妻子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,而丈夫有扶养能力的,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生活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九条
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。
需要扶养的一方,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,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。
第一千零九十条
离婚时,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。
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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